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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网址焦点丨一周招标动态概览(2020.08.08-2020.08.14)

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正式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7类药,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不得纳入《药品目录》。

另外,OTC药暂时安全,不调出,不新增。《办法》正式内容中,在第八条中不再有OTC调整的表述,而在第三十六条中明确,原则上《药品目录》不再新增OTC药品。这意味着原医保目录中的OTC暂时安全了,不再进行政策性调出,但也不可能再新增。

8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可能被调出医保目录;而此次流传出的省文件中则表示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内的药品一次性全部调出(民族药除外),流传的文件中显示,被调出的药品中包括180个西药和140个中药,其中有阿扎司琼注射剂、曲美布汀口服液体剂、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体剂、比伐芦定注射剂、门冬氨酸钾注射剂、罗红霉素缓释控释剂型、利巴韦林口服液体剂等西药;还有风寒感冒颗粒、抗感颗粒、金银花口服液、藿香正气滴丸、肠胃宁片、注射用丹参、血脉通胶囊等知名中药。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2020年部分药品挂网采购入围结果的通知》,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下达订单,其中《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新增挂网药品的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参照生产增补企业填报的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议定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的均价(无三省现行采购价格的直接进行议价);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新增药品(协议有效期内上市的同通用名仿制药)、急(抢)救药品和基础输液(未中选产品)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议定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生产企业申报价。

8月11日:2020年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通知如下,新增挂网基本原则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临床必需”原则。所有新增阳光挂网的药品,须是我省医疗机构正在使用或需要使用的药品,为临床必需或政策要求优先使用或鼓励优先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无需求或无潜在需求的,原则上不纳入。

(二)“性价比优”原则。所有新增阳光挂网的药品应价格合理,有较高的性价比或较好的药物经济学优势,价格参考数据或申报的实际供货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使药品价格反映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维护价格合理稳定。

(三)“保障供应”原则。新增挂网药品应保证临床充足供应,生产企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申请,确保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供应全覆盖。对于供应困难的药品,优先进行新增阳光挂网,确保及时充足供应。质量类型相同的情况下,比现有平台价格(最低挂网价)原则上低10%(制剂价高于500元的降幅5%)以上的可认定为价格优,制剂价小于1元的或中标挂网3家以下可适当放宽。

8月12日,黑龙江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联动的通知》,将对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现执行采购的中标药品进行价格联动,涉及2634个品规。要求相关企业自行维护联动价格,同时提交价格承诺函。值得关注的是,在价格维护规则中提到:福建省价格取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的挂网价。这意味着黑龙江将成为全国首个联动福建价格的省份,而随着黑吉辽一体化,联动范围也将不断扩大。